正文内容
详情
院办公室成立于1973年10月,现有工作人员6名,设主任1人,工作人员5人。其中高级职称1名,中级职称2名。医院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协助院长做好医院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
三、负责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写出会议纪要上报下发。
四、负责医院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保存、传输及反馈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及时沟通,协调关系,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五、承办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行政文件起草、公文收发、传阅、督办、立卷归档和印鉴使用管理。负责通讯联络、档案管理和来信来访接待及办理工作。
六、负责承办上级、院部和院长交付的各种督办事宜,并及时汇报督办情况。
七、做好政策性和事务性协调工作。
八、负责安排院长行政查房,做好记录及督办落实工作。
九、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政务宣传、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值班的安排等工作,教育职工树立为临床第一线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职工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和服务质量。
十、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室电话:0717-6331550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上一个:
无
下一个:
人事科
上一个:
无
下一个:
人事科
Copyright©2015 宜昌市优抚医院 宜昌市精神卫生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717-6331552 传真:0717-6330478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厦门路2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宜昌 鄂ICP备1500129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