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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优抚医院举办医疗安全法律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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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李燕)2019年12月19日,宜昌市优抚医院举办医疗安全法律知识讲座,全院职工参加,活动由副院长覃松主持。
首先,医院法律顾问、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周运秋律师根据《精神卫生法》《侵权责任法》,结合某个精神住院病人诉讼案例,对非自愿住院法律问题、监护人及医疗责任相关法律条款等进行详细解读,通过案件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法院判决结果,对监护人、病史询问、诊断治疗、病历填写保存及告知义务等提出7条具体建议,提出医务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办事,防范医疗风险,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安全工作。
该院党委书记、院长潘智明在会上表示,周运秋律师从一名专业律师的角度,给医务人员上了一堂法律知识课,希望大家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并对全院职工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医疗安全工作;二是要做到五个到位,四个常抓,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他强调,医疗质量安全无小事,要将安全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体职工要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出的质量、安全、效率、发展、满意为目标,时时刻刻筑牢质量安全防线,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医院发展贡献一份力量,为人民健康奉献优质的医疗服务。
据悉,该院牢固树立“优质、安全、关爱”的服务理念,高度重视医疗安全,做到逢会必讲,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医疗安全,拓展业务范围,提高医疗质量,得到社会高度认可,2019年荣获“宜昌市群众最满意医疗卫生机构”荣誉称号。(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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