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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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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优抚医院优抚对象康复治疗区项目 施工监理服务询价公告
作者:
现需对宜昌市优抚医院优抚对象康复治疗区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询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优抚医院优抚对象康复治疗区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
宜昌市优抚医院优抚对象康复治疗区项目位于宜昌市高新区厦门路2号(市优抚医院院内),建筑面积为1428.71㎡,框架结构,为在原住院楼顶层增加房屋一层。
三、服务内容:
1.承担本工程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工程监理工作,具体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和安装工程(包括原屋面建筑拆除、清理,屋面原有热水器、水箱等可再利用设备升层,新建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室内装修,外墙装修及设计相关的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等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报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报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4. 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报价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派报价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3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人须以独立报价人身份参与工程报价。
9.投标人信用评价必须为A级标准,分值在100分(不含100分)及以上。(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以开标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查询投标企业信用评价得分为准。)
五、询价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
1. 领取时间:2017年1月19日起至2017年1月23日17时止(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节假日休息);
2. 领取地点:宜昌市优抚医院总务科办公室。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24日上午9 时00分
2.报价函递交地点:请将纸质报价函密封后递交至宜昌市优抚医院三会议室。
七、报价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
1.评审时间:2017年1月24日上午9时00分;
2.评审地点:宜昌市优抚医院会议室。
八、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优抚医院网站
九、联系方式:0717-6331729
采购人:宜昌市优抚医院
联系人:宋有明
电 话:0717-6331729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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