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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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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优抚医院心理大楼防护挑檐项目询价公告
作者: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优抚医院心理大楼防护挑檐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预算金额:9.8万元
(四)最高限价:9.8万元
(五)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在宜昌市优抚医院心理大楼正门出入口安装钢结构防护挑檐(详情见设计文件)。
(六)工期要求:10日历天。
(七)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八)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九)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十)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拟派现场的质检员、施工员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均需提供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分公司缴纳有效;
8.供应商的施工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询价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9.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上传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2年09月20日至2022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宜昌市高新区厦门路2号优抚医院后勤楼设备科办公室
(三)方式:供应商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人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领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开始时间:2022年9月2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截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三)地点:宜昌市优抚医院二会议室(宜昌市高新区厦门路2号优抚医院)
五、开启
(一)时间:2022年9月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宜昌市优抚医院二会议室(宜昌市高新区厦门路2号优抚医院)
六、公告期限
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22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科长
联系方式:0717-6331431
地 址:宜昌市开发区厦门路2号
宜昌市优抚医院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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