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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朱大凤)近年来,市优抚医院根据国家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司法鉴定整改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立足“三严”扎实开展司法鉴定整改工作。
一是严格鉴定人准入条件。完善《宜昌市优抚医院鉴定人管理办法》,对已取得执业资格的国家司法鉴定人的后备司法鉴定人的准入条件、鉴定数量、鉴定质量做出具体要求,符合条件的精神科医师必须先作为后备鉴定人参与鉴定工作,考核合格才能参加岗前培训、申报执业资格,考核合格的国家司法鉴定人才能上报司法行政部门编入鉴定名册,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准入、不编入鉴定名册。
二是严格鉴定质量监督检查。成立鉴定质量控制小组,修订《司法鉴定质量控制方案》,每月定期对鉴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按月通报,落实到人,检查结果与工作绩效挂钩。
三是严格评查鉴定人执业能力。以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为契机,安排所有鉴定人员,完成能力验证作业,召开鉴定人会议,由鉴定所负责人统一点评;按照省司法厅每年对鉴定机构督导检查的档案(文书)质量考核标准进行鉴定文书点评;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活动,委托司法机关对鉴定工作进行评价,对鉴定人的执业能力进行评估,评价、评估结果落实到人,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鉴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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