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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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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优抚医院行政管理制度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轮岗转岗前培训制度
作者:
标 题 |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轮岗转岗前培训制度 |
编号:YFZD-XZ-RS-0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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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部门:人事科 |
修订日期:2016.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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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人:李燕 |
审核人:彭洪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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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杨勇 |
生效日期:2017.1.1 |
宜昌市优抚医院行政管理制度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轮岗转岗前培训制度
1 范围
1.1 本办法适用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 制度及内容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病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轮岗、转岗前需进行岗前培训。现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1 培训目的:对轮岗、转岗人员进行专业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培训,提高轮岗、转岗人员的服务能力,使其尽快适应新岗位,具备新岗位所需的能力。
2.2 培训主要内容:新岗位所需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3 培训方式:以职能科室培训、科室带教或外出进修培训等形式进行。
2.4 培训时间:
2.4.1职能科室培训不少于3天。
2.4.2科室带教培训不少于15天。
2.4.3组织外出进修培训。
2.5 新到科室应安排专人进行带教培训。
2.6 在培训期间,轮岗、转岗人员不得单独操作或值班。
2.7 培训要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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