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2021
-
02
宜昌市优抚医院行政管理制度 职工岗前培训制度
作者:
标 题 |
职工岗前培训制度 |
编号:YFZD-XZ-RS-006-03 |
|
修订部门:人事科 |
修订日期:2016.12.1 |
||
修订人:李燕 |
审核人:彭洪兴 |
||
批准人:杨勇 |
生效日期:2017.1.1 |
宜昌市优抚医院行政管理制度
职工岗前培训制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职工岗前培训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新招聘或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2 制度及内容
2.1 医院对新招聘或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实行岗前培训制度。
2.2 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
2.2.1 医院文化、医德医风、优质服务、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2.2.2 医院历史沿革、基本现状、发展前景、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介绍;
2.2.3 医院人事制度、工资福利、劳动纪律、基本礼仪、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内容;
2.2.4 医学业务知识、医院感染、公共卫生、科研教育、继续教育、医保政策等方面的内容;
2.2.5 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网络安全及门禁系统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2.3 人事科负责公共知识部分岗前培训的组织实施及考核评估工作,专家库专家、职能科室负责人根据课程需要参加授课。培训的形式与时间:原则上以集中培训为主。批量招聘的工作人员,集中培训后再上岗;零散招聘和调入的工作人员,可待批量招聘时并入集中培训,每年组织一至二次新进人员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为三至五天。
2.4 医务科、护理部及新进人员所在科室负责业务知识培训及考核工作。职能科室培训不少于3天,科室带教培训不少于15天。
本网站已支持IPV4 / IPV6 双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