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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林月影)为全面了解该市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机构精神医学诊疗现状、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加强和规范我市精神医学医疗质量管理,提高精神医学临床诊疗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宜昌市精神医学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关于开展专项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宜昌市精神医学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专家组组长、宜昌市优抚医院副院长阮俊担任督查调研专家组组长,针对全市开展精神医学诊疗工作的14家医疗机构进行专项质量评价。
10月12日,宜昌市优抚医院副院长阮俊一行四人分别对部分医疗机构精神科开展专项质量评价。针对机构资质及规模、支撑条件、科室管理、整体实力等多方面进行详细的评价。在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检查情况进行口头反馈至受检医院,着重反馈存在的问题。
本次针对全市开展精神医学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专项质量评价,进一步了解我市医疗机构精神医学诊疗现状、薄弱环节、安全隐患、对标自查和质量控制指标落实情况。通过开展专项质量评价将挖掘亮点,查找不足和指导帮助相结合,把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应用,促进我市精神医学医疗质控工作的同步发展,保障患者安全。(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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