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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宜昌市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结合医院工作需要,拟组织2019年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医疗岗位2人,护理岗位2人,检验岗位1人,财会岗位1人,人力资源管理岗位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医疗、护理、检验、财会、人力资源管理岗位专业分别要求临床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财务会计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医师岗位要求年龄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其他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应届生必须在2019年7月前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宜昌市优抚医院人事科

3.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提供本人手写签字的毕业承诺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查。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二)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护理人员增加护理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

笔试由医院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2019年3月19日上午8:30 。

笔试地点:宜昌市优抚医院学术报告厅。

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

2.面试

面试由医院组织,面试评委由相关专家组成。

面试时间:2019年3月19日下午2:30 。

面试地点:宜昌市优抚医院学术报告厅。

3.护理操作考核

操作考核由医院组织,考官由相关专家组成。

考核时间:2019年3月19日下午3:30 。

考核地点:宜昌市优抚医院护理操作考核室。

4.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护理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操作考核成绩*2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医院网站上公告。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医院负责。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考核结束,对拟聘人员在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进行录用。

 

                                                             宜昌市优抚医院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