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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优抚医院2020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为充实医院工作人员力量,做好人力资源发展储备,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与职数

精神科临床医疗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要求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有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证书。

2.要求年龄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上午8:00—10:00。

2.报名地点:宜昌市优抚医院人事科

3.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中级职称证书、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证书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查。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要求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笔试及面试。

1.笔试

笔试由医院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上午10:30。

笔试地点:宜昌市优抚医院学术报告厅。

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

2.面试

面试由医院组织,评委由相关专家组成。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下午3:00 。

面试地点:宜昌市优抚医院学术报告厅。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医院网站上公告。

经医院研究,对临床医疗急需紧缺岗位可不设报考比例,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控制为60分,面试成绩控制为75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以1:1的比例确定。如体检对象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资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形成考核综合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者,根据相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编外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若考核不合格,则不予聘用。

                   

                          宜昌市优抚医院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