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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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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加强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安全教育工作提示


作者:

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领导批示,现就市直机关加强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安全教育工作提示如下:

1.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通过LED显示屏、网站等媒体滚动播放禁止酒驾醉驾宣传标语、酒驾典型案例小视频、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佐证资料请传钉钉群“禁止酒驾醉驾宣传”文件夹),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醉驾入刑,酒驾违法”“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纪法观念。认真落实“纪法教育进支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促使党员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强化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结合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提升行动等,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

3.强化考核督办。把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情况纳入清廉机关建设考核内容,推动工作落细落实。

 

附:禁止酒驾醉驾宣传标语

 

    

 

    中共宜昌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

 

禁止酒驾醉驾宣传标语

1.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2.醉驾入刑,酒驾违法。

3.酒后禁驾人人参与,平安宜昌共同营造。

4.酒后禁驾,获取生命保障;遵纪守法,造就文明宜昌。

5.文明“驶”者行天下,酒后禁驾你我他。

6.千金万银,难比生命之贵;千悔万恨,难补酒驾之祸。

7.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

8.拒绝酒驾从心开始,文明交通从行开始。

9.为了不让亲人牵挂,你我共同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