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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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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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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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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发〔20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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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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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推动宜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现就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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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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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现代意义的标准,不仅指传统的产品标准、技术标准,而且涵盖经济、社会、文化、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的标准。近几年,我市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水平还不高,标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还不够明显。当前,我市经济社会正处于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站在全局的高度,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引领产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管理升级,加快建设质量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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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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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标准化思维,运用标准化方法,大力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将标准化先进方法推广到各行各业,切实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努力实现提质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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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到2016年,初步形成“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建立集国内外标准采集、研制和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标准化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到2020年,全市标准化整体水平达到“全国同类城市领先,全省一流”,建成较为完善的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形成适应宜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宜昌标准体系;在优势产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宜昌标准”;建成一批标准化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标准化对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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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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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提高产业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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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现代农业标准化。围绕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标准制(修)订步伐,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巩固粮食及柑橘、茶叶、蔬菜、畜牧、水产、食用油六大百亿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成果,大力推进食用菌、魔芋、中药材、种苗花卉四个新兴特色产业标准化,依托农业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基地。通过申报“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促进农产品标准化。大力推进农业科研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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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快制造业标准化。实施中小企业标准提升工程,加大标准实施力度,提高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企业要积极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更新和提高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坚持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优化升级相结合,创新“技术、专利、标准、品牌、产业”一体化发展模式,加快推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发展。实施优势产业标准创新工程,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支持宜昌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争取在新材料、精细化工等优势产业建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支持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精细化工以及磁电子、石墨、氟基、硅基新材料等领域,打造一批能够反映国际先进水平和引领国内产业发展的“宜昌标准”。(责任单位: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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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快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大力实施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积极推进文化旅游、商贸、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的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文化体育产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具有宜昌特色的文化旅游标准化体系,积极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大力研制和实施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优秀企业开展服务标准试点示范,形成一批知名服务业品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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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力提高城乡建设管理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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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整理、绿化美化等开展城市建设相关标准研制和实施,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和低碳城市建设标准,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和建设水平。编制村镇规划标准体系,推进小城市建设和乡镇建设标准化。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人居环境改善等标准的研制和实施。完善社会管理创新、市容环境治理、社会信用、物联网、公共图形标识、地理信息等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建立社会管理创新标准体系,努力实现城市管理标准化。(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委、市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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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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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绿色产业标准化工作。推广应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标准,以节能重点项目、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为基础,实施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循环经济标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环境保护标准的实施、监督和监测工作。以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城乡垃圾处理、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等环境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水利水电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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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力提高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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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运用标准化手段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加快构建行政管理标准体系。推进电子政务等局域网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公众诉求、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等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等部门和宜都市、夷陵区等地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示范工作。深入推进全国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建设,以标准化为核心要素,构建全市基础数据统一平台。(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电子政务办、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其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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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标准化。建立高水平的安全防范与应急救援标准体系,提高治安防控、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标准化水平。建立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标准化体系,推进应急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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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社会事业标准化。建立健全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公共领域的标准体系。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服务等方面和物业、养老、家政等行业推进标准化,提升社区服务标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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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力加强标准化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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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与国家、省级标准化机构开展合作,搭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技术合作、人才培养的互动平台。积极创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实践基地。以市标准信息研究所为基础,建设宜昌市标准创新服务中心、宜昌市数字标准馆、WTO/TBT-SPS(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咨询及预警服务平台,为各行业、各企业提供基于标准的解决方案及咨询。制定标准化人才培养规划,大力推进标准化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积极支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逐步造就一批精通标准化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建立相关领域标准化专家库,为实施标准化战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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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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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组织领导。市质量强市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标准化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抓标准”的原则,市政府各位副市长负责分管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建立宜昌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标准化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建立相应组织机构,要据本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各主要行业要建立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标准化法律法规,培育标准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让标准成为习惯、让习惯符合标准”,让宜昌成为一座标准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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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政策引导。编制实施标准化战略行动计划。加快构建标准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承担各级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和支持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中心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标准研制,享受科技成果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政府、行业、企业等多方投入的标准化战略实施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标准创新奖励制度。将政府部门开展标准化工作经费和标准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标准创新纳入科技计划支持和奖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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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化管理体系。把标准化工作纳入质量强市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考核。加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管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严格依据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公开声明试点。鼓励以标准为纽带形成产业联盟,通过社团标准引导产业链企业加强分工与合作。推进标准与科技良性互动,把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以标准促进科技成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