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办
医保办成立于1999年12月,现有工作人员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4人,其中副高职称1名,中级职称3名。
具体主要工作职责有:
1.在医院领导下负责全院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物价等的管理工作。
2.根据各地医保和物价管理部门的政策规定,制定医院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参保人员就诊程序。
3.负责所有参保患者门诊、住院费用结算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4.定期向医保部门报送结算报表,及时准确地核对各类回款。
5.负责组织全院医护人员对医保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制度的学习,做好医保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6.负责沟通协调医院内部医保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并对各科室医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7.定期上传医保结算清单,检查医院医保工作质量。定期分析医保相关数据,提高回款率。
8.负责参保患者重性精神病人慢性病门诊申报、审核、资料外送工作。
9.负责同城区医保、各县(市)区医保管理部门日常联系工作;做好各医保管理部门的检查接待工作。
10.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进行管理,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指导各科室正确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和落实药品政策。
11.接待医保和医药价格相关问题的咨询及投诉,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及投诉。
12.对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申报及备案。
13.制定医院医保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每月定期对各科室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考核评分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报送相关院领导和相关部门。
14.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室联系方式:0717-6331833
(2026年9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