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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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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优抚医院对“合理用药”立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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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x000D_ 本网讯(通讯员 赵 亮)近日,宜昌市优抚医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卫计委关于“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要求,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制定出台了《合理用药考核相关规定》,并要求监察室、医务科及药事管理部门认真落实,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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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x000D_  一是分科室制定药占比和基药比考核指标,医院考核到科室,科室考核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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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x000D_ 二是针对“三无流浪”救助对象等特殊患者制定合理用药指南,一律首先使用基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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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x000D_ 三是加强处方点评工作,每月由处方点评专家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门诊处方及住院医嘱进行处方点评,点评结果直接与医生绩效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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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x000D_ 四是临床用药遵循国产药优先、基本药物优先、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使用的三个基本原则,着力管控辅助类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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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x000D_ 五是明确各个责任主体,各科主任负责科室合理用药的管理;药学部定期对处方点评结果上报医务科;信息科负责信息系统的支持;财务科负责合理用药数据的收集;医务科对全院合理用药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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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x000D_ 六是强化考核机制,对超常处方,不合理使用辅助用药,不首选国家基本用药的违规科室及人员,医院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可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同时,加强处方权限管理,不服从科主任及医务科管理的医生给予停止处方权,经过再次培训考核合格方能再次授予处方权。(药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