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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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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优抚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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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优抚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14年12月,负责对本医疗机构内的药物临床试验及涉及人的临床科研、新技术新业务等项目进行伦理审查,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作为独立审查机构,伦理委员会不受行政、研究者、申办者以及不适当的影响和干预。
医学伦理委员会成员由9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秘书1名。委员包括从事医药相关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等人员,并有不同性别的委员,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对伦理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规定。
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伦理审查严格遵循《赫尔辛基宣言》以及《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指南》等国内国际医学伦理方面的规范,并以其为工作指导,编制《宜昌市优抚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标准操作规程》,作为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工作指南。医院伦理委员会在药物临床试验及涉及人的临床科研方面的伦理审查工作日趋规范,在审查实践中加强伦理委员会继续教育。在委员培训方面,我们通过内部学习交流和外派委员参加培训班的形式,加强对伦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委员的伦理审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