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2025
-
11
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怎么办?
作者:
司法鉴定意见是解决案件专门性问题的核心证据,其科学性与公正性直接影响裁判结果。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持有异议时,不少当事人只知道投诉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但根据司法鉴定的相关规定,若有根据认定鉴定人出具虚假鉴定、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方可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若是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并不属于投诉的范围。那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当事人该如何处理呢?通常有以下三个救济措施:
(一)书面异议:若异议的焦点是鉴定程序瑕疵、依据的鉴定标准有误等违反《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关规定的,可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要求鉴定人书面解释或出庭。
(二)申请重新鉴定:若鉴定机构超执业范围执业,鉴定人应回避未回避、鉴定材料提取违规等严重违反《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情形以及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情况可申请重新鉴定。
(三)申请补充鉴定:若异议的焦点是鉴定事项遗漏,有新的鉴定材料补充等不涉及鉴定意见的非根本性问题,可向法院申请补充鉴定。例如人体损伤鉴定精神伤残后遗漏护理期、营养期、误工期和护理依赖程度等,可补充鉴定完善意见。
鉴定科 朱大凤